神學教義

何謂信心 What is faith / Guy M. Richard



「信心就是認識基督、愛基督和信靠基督,且是主動的、 不斷成長的。」—— Guy M. Richard

這是我讀過的書中對「基督徒的信」最簡潔和全面的定義,誠意推介Guy M. Richard 牧師所寫的《何謂信心﹖》這本小書,值得細讀。
這是 P&R Publishing 基要信仰小冊系列 (Basics of the Faith booklets) 的其中一卷,中文由改革宗出版社出版。

《基要信仰小冊系列》 向讀者介紹了改革宗的基本教義和實踐。在教會管理和實踐的問題上,它們反映了這一框架——適用於所有教會的情況。

https://www.prpbooks.com/blog/2013/09/basics-of-the-faith-series/

https://www.crtsbooks.net/product/whatisfaith.aspx

今天有許多人(包括在教會內)都把信心視為:在完全沒有理由相信的時候仍然相信;他們把信心看作是黑暗中盲目的跳躍,或是毫無來由地感覺到與神親近。 (第5-6 頁)

信心包含理智

雖然耶稣確實稱讚「像小孩子一樣」(childlike) 的信心,卻沒有讚許幼稚的(childish) 信心;很多基督徒正是搞錯了這一點。耶穌說,我們必須有「像小孩子一樣」的信心才能進天國,這是指我們的信心必須是絕對的接受和信靠,正如小孩子一樣;祂不是說,我們的信心必須建立在小孩子的理智水平上。有許多經文明顯地稱許基督徒生命的成熟,也吩咐我們要在信心上長進(例如:來五11至六1;弗四13-16;林前十四20;彼後三18)。信心當然必須像小孩子那樣,但絕不可幼稚。 ( 第8頁 )

信心包含關係

聖經中信心和愛的緊密關聯,使得盧瑟福和其他改教時期和後改教時期的神學家,以婚姻之愛為終極典範,來描寫基督和個別信徒之間的信靠關係。正如神吩咐夫妻要「離開」(leave) 父母,在愛的關係中彼此「連合」(cleave) [根據創二24和太十九5],照樣,基督徒也與基督連合。盧瑟福說,信心是「維繫著關係,如夫妻關係一樣。盧瑟福常說信心是「婚姻之信」或「婚姻之愛」,也說基督徒是「許配給基督」、「親吻基督」的人。加爾文也用同樣的方式形容信心為「聖潔的婚姻,我們正是藉此成為基督肉中的肉,骨中的骨(參弗五30),與祂合而為一。」馬丁路德甚至說,基督和信徒之間的信心關係,甚至比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還要堅定:

你們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你和基督就彷彿是一體的,不能分離。因此你可以滿有把握地說:「基督的公義、得勝和生命都屬於我。」而基督則會說:「我成了罪人,他的罪和死都歸於我,因為他連於我,我連於他。我們因著信聯合為同一肢體」(弗五),所以這信心將基督與我結合在一起,甚至比夫妻更加緊密。註17 (第13-14頁)

改革宗強調信心是一種親密的關係,這也教導我們另一件事:信心是一種主動且持續的委身。這原本就是關係的一部分意義。從定義來看,關係不是一次偶然的相遇,而是需要持續地努力、委身。如果忽略了關係,沒有婚姻能長久穩固。基督與信徒之間的信心關係也是如此,正如盧瑟福在十七世紀所指出的:

婚姻之愛中多而頻繁的行動,能使婚姻的關係更加穩固、強韌······不斷更新的信心行動,使我們知道基督就是耶穌、是救贖主;不斷更新的愛之行動,也越發使我們的心與基督連結,把祂當作我們的主、我們的君王。若少與基督相交,便會失去婚姻之愛的活力。註21
基督徒能料想得到,若他們忽視與基督的關係,他們的信心也必隨之衰微。正如「少相處,便會失去婚姻之愛的活力」,很少透過禱告、讀經來與基督相交,也會產生冷淡。得救的信心是一種需要持續委身、不斷努力的關係。我們不能光靠一次性地決定要「相信」基督,然後就甚麽事都不做,無視基督和祂的道;信心乃是珍愛基督和祂的道,並且堅定不渝。 (第16-17頁)

信心不是行為,卻透過行為表現出來

梅晨(J.Gresham Machen) 也在他《何謂信心?》一書中指出這一點。他根據路加福音七章2-10節和馬太福音八章5-13節,對於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的故事,他說:

這段敘事的重點不在於[百夫長]做了什麽事,而在於他什麽事也沒做;他只是相信耶穌能做這件事,並且從耶穌手裡接受了這件事;他單純地相信耶穌能夠從遠處施行這驚人的醫治神蹟。換句話說,在故事裡百夫長是有信心的人;而信心與信心的果效不同,因為信心本身不在於做什麽,而在於領受了什麽。註26 

梅晨的看法與前人盧瑟福一樣,認為信心不在於做任何事,而在於領受每件事。信心不是行為;信心沒有做什麽事,沒有獻上什麽,沒有成就什麽,沒有達成什麽,也沒有賺得什麽;信心只是領受神白白的賞賜。

但這並不表示信心是完全被動的。首先,改革宗信仰向來主張信心本身是主動的。信心能認識、能愛、能信靠、能領受,這些都是人的行動。但是信心卻不是功德,因為信心全是神恩典的賞賜。正如盧瑟福所說:「不僅歸算的義[即稱義]是白白的賞賜,就連信心、相信的心志、自覺貧乏、對基督的渴求、和信心的實際運作,全都是神恩典白白的賞賜。」註27信心不是被動的;我們各人都必須親自去認識基督,必須自己選擇要愛基督、信靠基督;沒有人會替我們做這些事。我們都必須為自己付諸行動;但是我們會行動,乃是神先使我們能行動,並確保我們會行動,所帶來的相應結果。 (第21-22頁)

信心不一定强大

加爾文也一再指出,真信心有時會「沾染懷疑」和「受憂慮襲擾」。註36 它不是能夠得勝並且領受永生賞賜的那種完全的信心、成熟的信心、或強大的信心,而是軟弱、微小的信心,更像是癱瘓的手,而不是健康有活力的手。關鍵不在於個人信心的量或質,而在於個人信心的真實存在。

有時我認為,我們基督徒常常會忘記這一點,信心有時軟弱又微小,尤其在剛開始的階段。我們在自己和別人身上尋找成熟的信心,也往往把它當作我們評判的標準。我們急躁地把別人貼上非基督徒的標籤,或是苦苦地尋找自己得救的確據,正因為我們尋求的是完全或成熟的信心,而不是使人得救的信心,哪怕它是微小的。改革宗信仰一貫主張,信心不一定要強大、成熟,只要是真實無偽的信心即可。

信心不一定要強大或成熟,但這並不代表信心要一直處在微小或軟弱的狀態。真信心可能從微小、軟弱開始,卻不會停在這裡;得救的信心會漸漸長大成熟。信心會在知識、愛心、信靠、結果子上長進。我們先前談到信心並不是幼稚的信心,而是像小孩子的信心。得救的信心必然包含理智;它認識有關基督的事,會在知識上長進。得救的信心必然包含關係;它在關係中認識基督,而這關係會漸漸成長、加深、成熟。得救的信心必然包含信靠;它信靠基督,並且會越來越將全人及一切所有都交託給祂。得救的信心必然是主動的;它歸向基督,並且會產生與信心一致的順服行動,果子越結越多。得救的信心不一定很堅強或很成熟;它有時軟弱而微小,就像一粒芥菜種;但它不會停留在這種狀態,它會長大成熟,正如芥菜種一樣,不會一直是種子,而是會日漸長成。

什麽是信心?信心就是認識基督、愛基督和信靠基督,且是主動的、不斷成長的。

信心不是在黑暗中盲目的跳躍,或無來由的相信,因為信心包含了理智。信心不是完全屬於理性的心思活動,也不是不帶感情的默從,因為信心包含了關係。信心不是自恃或什麽也不做,而是帶來順服並多結果子,因為信心包含信靠和主動。信心不是完美或停滯的,因為信心起初微小,並隨著信徒的生命歴程漸漸成長。信心能認識、能愛、能信靠、能行動、能成長,這才是能夠領受神白白賞賜永生的信心。少了這樣的信心,我們就不得進入天國。

當我們這樣(也唯有這樣)看待信心時,我們才可以說:「你只要相信!」 (第28-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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