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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聖經禱告」與「解釋聖經」的區分 / Donald S. Whitney

一個關鍵的區別

當很多人嘗試用聖經去禱告時,其中一個障礙是混淆了「禱告的時間」與「聖經的研讀、理解和應用」。有鑑於此,我們需要一個關鍵的區別。

首先,正確地理解神的話語是不允許我們以主觀的願望去強解經文。要準確地明白聖經,我們必須發現 (或「解釋」) 擺在我們面前經文中那單一的,神所默示的意思。是神去默示使經文有意思,而不是「經文對我有甚麼意思」。

當用聖經禱告時,我們主要的行動是禱告,而不是吸收聖經。讀經在過程中次要的。我們透過禱告聚焦於神;我們匆匆一瞥聖經。我們轉向神 (Godward),禱告任何所讀的事情。你看到當中的分別嗎?

當我們在其他所有我所能想像到的場合面對聖經時,我們主要的目的是明白和應用它。我們說這是在研讀聖經。主要是我們花上心力去明白我們面前經文的內容和意思。其次,我們會禱告。我們可能會不斷禱告,「主,這是甚麼意思呢?」或偶爾會禱告,「我應該如何應用它呢?」

但是,這並非我們用聖經禱告時所作的。

當我們用聖經禱告時,我們在作甚麼

讓我以一個荒謬的例子加以說明。假設你正在用詩篇第130篇禱告,讀到第3節:「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 誰能站得住呢?」 (If you, O Lord, should mark iniquities, O Lord, who could stand?) 當你讀到「mark」這個字,你那以「Mark」作英文名字的朋友馬上浮現於你腦海中。你會怎樣作?為「Mark」禱告!你知道那節經文不是在說「Mark」這位朋友,但當你讀詩篇第130篇第3節時聯想起「Mark」及為他禱告,這當然沒有錯。

再舉一個更現實的例子,讓我們來讀詩篇第23篇第3節:「他使我的靈魂甦醒。」這節經文一方面可能會提醒你為傳福音的對象禱告,祈求神使那人的靈魂從黑暗進到光明,出死入生。若我曾以詩篇第23篇講道,說:「這節經文是關於傳福音的;是有關神拯救那些在屬靈黑暗中的靈魂的,」 那麼我便已經犯罪了。那一節並不是提到傳福音,而我是知道的。那是關於一個信徒的靈魂在神的救恩中恢復了喜樂。若我明明知道神的話是甚麼意思,卻向別人傳講別的意思,這不過是在濫用經文。我們沒有權柄去聲稱聖經所沒有說的東西。

但是,若你用詩篇第23篇第3節禱告時,你的非基督徒朋友想到你這透過經文發揮的禱詞——「主,請甦醒我朋友的靈魂,使他出黑暗入光明,出死入生」——這是沒有問題的。這不是將意思讀進經文;這僅僅是將經文的用詞來向神說出那走進你腦海的東西。

因此,再一次,在你讀經的時候把你每一個思想都轉向神 (Godward)。有時候你會直接用經文的語句去禱告,正如當你禱告,「主,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或在其他時候,你會用聖經去祈求哪些在讀經時與經文意思不相關的想法,例如,「主,求祢使我的非基督徒朋友的靈魂出死入生。」

聖經塑造的禱告

我相信藉著神的道和神的靈,若信徒用聖經去禱告,長遠來看,他們的禱告將比只作自己禱告的信徒更合符聖經。這是人們常作的:以自己的話禱告。結果如何?我們把相同的話不斷重覆。而且沒有用聖經去塑造我們的禱告,我們可能比以讀經的思想禱告更不符合聖經。

因此,雖然用此方法禱告的人會禱告經文中沒有提及的事情,但我主張若人們持續用聖經禱告的話,這情況是會續漸減少。透過這種方式,神的靈將使用神的話去幫助神的子民在按照神旨意去禱告上不斷進步。

再者,若人們只有聖靈和聖經,除了以經文禱告外,有沒有更好的方式能使人們明白經文的意義呢?十九世紀敬虔的蘇格蘭牧師羅伯特·默里 (Robert Murray M’Cheyne) 肯定這一點,他說:「將聖經轉化成禱告…這是明白聖經和學習禱告的最佳方式。」

原文:https://www.crossway.org/blog/2015/07/praying-the-bible-vs-interpreting-the-b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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