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生活

出於感恩的喜樂—成聖靠恩典—Bryan Chapell



以愛為動力而盡義務,聽起來沒有什麽特別,但是我們要明白,沒有任何一個能激勵人心的動力,是比愛更為強而有力了;即使是懼怕或罪咎感(感到自己要擔負罪責),都不會像愛那麽有力。十七世紀的英國牧師撒母耳.伯頓(Samuel Bolton)寫道:「沒有任何事物的力量比愛更大;別人不可能做到的事,對於有愛的人就成為輕而易舉的。愛讓人不畏困難⋯⋯愛這種情感,絕不會因為橫在它與所愛之人中間的義務或困難而被澆熄。」(註12)

讓母親不顧一切衝進火燒房子裏去救出她孩子的動力,就是愛;在沒有明顯的屬世利益之時,最有力量和最能持久激勵我們順服神的動力,也是愛——我們因著神在基督裏對我們的憐憫,而激發出對祂的愛(路1:68-75;羅8:15;林後5:14;約一4:18)。當我們能真正地領悟到神對我們的愛,就是祂在十字架上完全顯明出來的愛,是多麽浩大,我們的心就會渴望討祂的喜悅,願意按照祂慈愛的心意的去做,即使從人的角度來看,可能並不完全清楚祂這些心意的目的。基督徒在感恩的讚美與事奉中所表達出的對神的愛,才是基督徒在整個敬拜、順服和宣教背後最終與最高的動機。我們並不是期待我們的努力可以贏得救主的愛,或是償還祂所作的犧牲;我們乃是在感恩的愛中,期盼我們所做的能使祂在天上得到喜悅,在全地得到榮耀(註13)。

聖經中記載到這個痲瘋病人不顧是否會失去先前所得到的醫治,而逕自回到耶穌那裏,大聲歸榮耀與神,這便顯出一個人對基督之憐憫的感恩有多麽大的力量(路17:15)。他大聲地讚美神,就像先前呼求憐憫時一樣,這顯出他感恩的程度,正反映了他先前無助的程度(路17:13)。他的例子提醒我們,我們認識自己的無助和需要有多少,我們對神所表達的讚美也會相對地有多少。正如二十世紀的偉大神學家華菲德(B.B.Warfield)所寫的:

「我們是罪人,而且我們也知道我們自己原本就是失喪、無助的罪人;然而我們也是得救的罪人,並且救恩為我們的生命帶來喜樂的特質——這喜樂的程度取決於我們能感受到自己的荒涼程度有多少;因為得赦免多的,他的愛就多,而愛得多的,他的喜樂也多。」(註14)

如果我們不覺得自己的需要很大,我們就不會全心全意地讚美我們的救主(路7:47)。

當我們知道自己在靈裏的需要很深,我們就會對神發出極大的讚美,所以我們更應當認清,即使是我們最好的行為表現也不配換得神的恩惠。聖經已經明言,就算是我們最好的行為表現也無法取悅於神,或是彌補我們的軟弱,所以我們在屬靈上是全然絕望的,因此之故,我們對於神的恩典也就更加感謝。因為救主拯救了我們的靈魂,我們的心中便發出無限的感恩,使我們願意以謙卑與喜樂的心,獻上一生的力量,為救主的榮耀而活。

Bryan Chapell《成聖靠恩典——喜樂是力量》, p.45-47 , 更新傳道會

分類: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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