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 Henry Scougal《人靈魂中上帝的生命》「愛上帝」
首先我要說,人所愛的對象若是不值得愛、不夠卓越、不足以與人博大的愛的能力相匹配,這愛就必然是痛苦的,充滿煩惱、不得安寧。愛的激情是如此熱切、強烈,它若是發現所愛的對象無法滿足自己的慾求,就難免心生煩惱,備受煎熬。事實上,愛的本性博大無邊,它若是被受造之物所局限,就必然備感壓抑和束縛。任何低於無限美善的事物都無法為愛提供施展、發揮其能量的空間。區區膚淺的美貌、區區少許的良善,豈能與為上帝而設、以擁抱上帝之無限美善為目的的激情相匹配,使其得滿足呢?怪不得戀人總是難以容忍情敵呢。他們不想容別人像自己那樣愛他們所愛戀的人,原因是他們都明白自己所愛之人的良善貧乏、狹隘,不足以滿足兩個人,事實上就連滿足一個人也嫌太少。 《雅歌》因此才吟唱道:“愛情如死之堅強”,因為它所生出的“嫉恨如陰間之殘忍”(8:6)。愛的炭火是燃燒著的炭火,有著最為熾烈的火焰。
然而,人對上帝的愛卻從不摻雜如此嫉恨。一旦人的靈魂定情於至高且能滿足一切的上帝,它就必尋得最大的完美與美善。這完美和美善不單與靈魂的情感相匹配、足以滿足它,且能征服它,過於它所能承受的。這樣的靈魂一定會發覺自己的愛在如此偉大的對象面前顯得實在孱弱無力,只恨自己沒有更大的愛的能力。它惟願自己能有撒拉弗之火,只盼有一日自己能被全然熔化,並融於大愛。而由於靈魂自身在這方面的能力有限,所以它盼望著整個受造界齊來相助,盼望天使、人類都來與自己一同讚美、熱愛這位無限完美的上帝。
再者,愛若沒有相應的感情回報,也必伴隨著苦惱。愛是我們所能給予對方的最寶貴的禮物,而且在為對方獻上愛的同時,我們實際上是獻上了自己的一切所有。所以,若是發現自己的厚禮受到輕看,必定會令贈與者痛苦,因為這意味著,由他全心所預備的厚禮無法打動對方,因而得不到回報。完全的愛是一種自我捐棄,是遺棄自我的一種放逐;它是一種自願的死去,是愛的奉獻者向著自己死去,向著自己所有的利益死去,不再想到那些利益,也不再顧念它們,他不復在乎一切,唯獨在乎如何能使自己所愛的對象得到喜悅和滿足。因此,除非愛的奉獻者發現這愛是相互的,他差不多就毀了自己:他已不顧自己,對方卻不把他放在眼裡。但此人若同時也為對方所愛,就彷彿獲得了第二次的生命,他活在對方的心里和關愛中。這時,他才開始在乎起關乎自己的事,與其說因為這些是他自己的事,倒不如說是因為他所愛的對象樂於將這些事看得與自己利益攸關。他看自己為寶貴,是因為他對於所愛的對像是寶貴的。
我何以要對這眾所周知的事大費筆墨呢?再清楚不過的是,愛的幸福取決於愛能得到怎樣的回報。而在這一方面,愛上帝的人獲得的益處是無可比擬的,因為他情繫於其本質就是愛的那一位,情繫於其美善恰如其存在一樣無限的那一位,情繫於其仁慈在我們仍做他仇敵時就在前面守候著我們的那一位,情繫於我們成為他的朋友後又不由分說地擁抱我們的那一位。對於一個全心奉獻給他的人,一個渴望侍奉他、討他喜悅勝過一切的人,上帝絕無可能拒絕他的愛。上帝不可能輕看他自己的形象,也不可能輕看一顆有他自己形像印刻其中的心。愛是我們唯一能獻給上帝的供物,也是他絕不會輕看的祭品。
另一能攪擾愛的喜悅,使其成為愁苦不安的原因是我們所愛的人不在身邊,或與我們生離死別。親密的朋友即使短暫離開,也難免令我們感受思念之苦,因為我們失去了與他們的相伴之樂。我們的日子因此變得沉悶乏味,天天都期盼能與他們重新歡聚。而假若是死亡使相愛的人天地相隔——這事遲早會發生——這帶來的則是天下一切不幸都難以匹敵的哀痛。在此情形下,我們可能會為友情帶給我們的安慰付出巨大代價。然而,情繫於永遠與他們同在之上帝的人是何等幸福啊!他們只需睜眼觀看,就隨處能看到他同在和榮耀的痕跡,他們隨時都能與自己心中所愛的上帝交談。對於這些人來說,世上最黑暗的牢獄、最荒涼的曠野不僅變得可忍受,甚至變得令人愉快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們所愛的對象痛苦,我們也會感到痛苦。因愛而心心相印的人們自然對彼此的苦樂感同身受,因此,人們置於世上的愛多與煩惱相伴。哪怕是最幸運的人,也會有足以打破朋友安寧的不幸。我們有時是在兩面受敵,不僅自己有苦難言,還要為朋友憂心,真是讓人痛苦難耐。而上帝若是我們愛的對象,我們就一定會有份於他無邊的喜樂,其中沒有任何摻雜,也不會有一絲消減。我們倘能望見上帝的榮耀,就必定會歡喜快樂,並從頌讚他的人與天使不絕於耳的讚美聲中得享安慰與滿足。想到我們靈魂所愛的上帝自己就是無限的喜樂,而且他所有的仇敵都無法撼動他的寶座,正如經上所說:“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115:3),我們怎能不滿心歡喜呢?
試想傾情於上帝、心意被上帝的旨意改變,且最大願望莫過於使自己的創造主得喜悅的人,他們的幸福是建立在何等堅實的根基上啊!伴隨著有如此性情之靈魂的,又是怎樣的平靜、安詳與滿足啊!
因此,我們若能忘情於上帝,沉浸在對他美善的折服之中,並獻上自己為活祭,時時在愛火中向他飛升,那種喜樂無疑會無窮無盡!人的靈魂唯有在對自己徹底厭倦、棄絕自己一切所有,將自己徹底交給自己的創造主,感到自己已是成聖而奉獻給上帝的生命時,才能知道何為真正的喜樂,何為實質上的心滿意足。那時,它才能發自肺腑地這樣說:“良人屬我(我把他的利益都看作我自己的利益),我也屬他。”(歌2:16)我甘願成為他無論怎樣的器皿,只要能對他有用,我就不在乎自己。已陶造成如此性情的人,會以上帝安排的所有際遇為樂。今生的享受對他來說別有意味,他能從中體味出上帝的美善,將此視為他最親愛的主和創造者賜下的愛之信物。責罰雖不令人愉快,反帶來苦痛,但在這樣的人那裡其痛也不再錐心,上帝的杖和竿都會安慰他。他甚至會親吻責打他的手,會從責打的沉重之中汲取甘甜。不僅如此,他還會歡喜快樂,因為上帝沒有按他這不配而愚拙之人的心願,卻按自己的旨意行事,從而使上帝無比聖潔、智慧的計劃得以成就。
在其他人看來沉悶乏味的信仰操練,卻會使全心愛上帝之人心馳神往。每當他們蒙召去往耶和華的殿,像他們以往在聖所中仰望他那樣為惡得見他的能力和榮耀時,他們心裡就無比歡喜(詩122:1,63:2)。他們認為,最大的樂事乃是能遠避世事,逃離其喧囂擾攘,讓大呼小叫著的各種情慾(即心中外來的麻煩製造者)都沉寂下來,又讓自己置身於上帝的同在之中,享受與他的團契、交通。他們以讚頌上帝的至善至美、數算他的恩典、表白對他的熱愛,並千百次地向他傾訴愛意為樂事。他們也將自己的煩惱或需求呈在他面前,並在他懷抱中卸下心裡的重擔。當悔改出自對上帝的愛時,悔改自身就是一種快意的操練。伴隨悔恨的淚水而來的是難以言說的甘甜,它能軟化人心,使其回歸上帝,為自己過往的不義痛悔哀哭。
聖潔生活的律己以及聖徒對己心和行事為人的時刻警醒,對那些只是受約束而遵行外在的律法、心版上卻沒有律法使他們自覺履行自己義務的人來說,著實是苦差事。可對於深愛上帝的人來說,這愛就如同哨兵,時刻防範著每一件可能冒犯他所愛那一位的事,他也會以鄙夷之心拒斥所有向他發起攻擊的誘惑。這愛會心甘情願地不僅順從他心所愛的那一位明確的吩咐,也順從能給他帶來喜悅的最不為人知的指示,同時還能敏銳地發現,對他所愛的那一位來說什麼才是最可心合意的事。這愛使自律、捨己改變了嚴苛而可怕的名聲,反而變成輕鬆、甘甜而令人愉快的事。
分類:信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