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節默想

他定意向耶路撒冷去—John Piper

他定意向耶路撒冷去—John Piper

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加福音 9:51)

選譯《Jesus, Keep Me Near The Cross》, Ch.2, Nancy Guthrie, Crossway, 2009

這段經文向每個信徒提出了一個問題:作門徒是要用神的導彈在正義憤怒中打擊敵人嗎?還是作門徒意味著跟隨他走向各各他之路,這條路將通向痛苦和死亡?整個新約的答案是:關於耶穌基督的驚喜是,他在第二次榮耀統治之前,先過了一生犧牲奉獻,死亡服侍的生活。而關於作門徒的驚喜是,在我們可以與基督一同在榮耀中統治之前,它要求我們過一生犧牲奉獻,死亡服侍的生活。

耶穌去耶路撒冷的旅程就是我們的旅程,如果他決定去那裡並死去,那麼我們也必須決定與他一起死去。

或許有人會以恰恰相反的方式來推理:既然耶穌為我們承受如此之多的苦難,並代替我們死去,那麼,我們就可以直接成為頂尖的人物,可以跳過所有的考試。他受苦是為了讓我們得到安慰。他死去是為了讓我們活著。他忍受虐待是為了讓我們受到尊重。他放棄天堂的榮耀 ,以便我們在地球上積累財富。他帶來了國度,並為我們的入場付了代價,現在我們在其中生活,享受著所有的地上特權。但是,這一切都不符合聖經。這與本文中的明確教導背道而馳。路加福音9:23-24節寫道:「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當耶穌決定走向各各他之路時,他不僅僅是代替我們;他還為我們設立了榜樣。他既是替代品,也是引領者。如果我們試圖通過以惡報惡或在人需求面前享受奢侈來確保我們的生活,那麼我們將失去生命。我們只有在跟隨基督走之路的時候,才能拯救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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