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無辜的人被神壓垮—Alistair Begg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哥林多後書5:21)
選譯《Jesus, Keep Me Near The Cross》, Ch.3, Nancy Guthrie, Crossway, 2009
在十字架上,神做了兩件事,這兩件事本來是不可能的。
首先,他寬恕相信基督的人。雖然他們犯了罪,只配受到譴責,但神寬恕了罪人。公義的神如何寬恕罪人呢?只因為我們所有的罪都被轉移到基督身上。這擊倒了每一個宗教人士努力使自己蒙神悅納的根基,他們以為通過更加努力、參加更多活動、更加激情地祈禱——好像通過某種機制,我們就能夠使天平傾向我們一方。
神寬恕了罪人,即使他們犯了罪。犯了罪,只配受到譴責。如果他沒有寬恕,我們將永遠無法出現在他的面前。
其次,他通過執行我們的罪惡應得的懲罰,彰顯並滿足了他完美、聖潔的公義。如果沒有這一點,神就不會忠於自己。
這是福音的精要。因為基督為我們而死,相信他的人可以確知他們的罪咎已經被一勞永逸地赦免了。
在神的審判臺前,我們有什麼話可說?只有一件事。基督替我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福音。
分類:受難節默想